(一)申報條件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365個日歷天數)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注冊),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條件的居民企業,或往年申報省入庫未成功的企業,已在庫企業、出庫企業不得再次申報。
(二)申報時間
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市平臺受理開始時間5月1日0:00,截止時間為8月31日24: 00。
(三)申報要求
①企業在市平臺進行注冊(如果高企申報已注冊,不需要重復注冊),各地科技部門對企業注冊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進行審核,對注冊無誤的企業網上予以通過。
②注冊通過后,企業登陸市平臺,選擇“高企入庫申報”端口(頁面中間)進入,然后填報申報材料(只填寫兩年的數據),并上傳相關附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掃描形成電子版申報材料
(PDF格式、彩色掃描),證明材料必須與申請書所填內容對應。
③各地通過市平臺對轄區申報企業申報材料進行預審,預審合格的通過,不合格的退回修改;修改達到合格要求后再審核通過。選擇高企申報和高企入庫同時申報的企業平臺注冊只需一次,但“高企認定申報”、“高企入庫申報”兩個端口都要進行填報。
(四)評審標準.
以高新技術企業標準條件進行評審,得65分(含)以上企業入庫。其中,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條件未申報入庫的扣10分、符合參加年度科技創業大賽條件未報名的扣10分。
(五)匯總上報
各地于9月5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供年度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推薦請示和企業名單。各地是否讓企業提供紙質申報材料由各地自行決定。